以案释法|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仲裁条款对实际施工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一、问题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 25-09-02以案释法|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仲裁条款对实际施工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一、问题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 25-09-02建工案例: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不及于实际施工人(指导性案例)
【案例索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案(2018)湘06民特1号(指导性案例198号)【裁判要点】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5-09-02建工案例: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不及于实际施工人(指导性案例)
【案例索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案(2018)湘06民特1号(指导性案例198号)【裁判要点】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5-09-02建工案例: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不及于实际施工人(指导性案例)
【案例索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案(2018)湘06民特1号(指导性案例198号)【裁判要点】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5-09-02建工案例: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不及于实际施工人(指导性案例)
【案例索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案(2018)湘06民特1号(指导性案例198号)【裁判要点】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5-09-02建工案例: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不及于实际施工人(指导性案例)
【案例索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案(2018)湘06民特1号(指导性案例198号)【裁判要点】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5-09-02建工案例: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不及于实际施工人(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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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索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案(2018)湘06民特1号(指导性案例198号)【裁判要点】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5-09-02建工案例: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不及于实际施工人(指导性案例)
【案例索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案(2018)湘06民特1号(指导性案例198号)【裁判要点】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5-09-02建工案例: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不及于实际施工人(指导性案例)
【案例索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案(2018)湘06民特1号(指导性案例198号)【裁判要点】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5-09-02入库案例: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两种维权方式:起诉撤销或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判例编者说:债务形成后,债务人与配偶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的,不能排除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1. 诉讼程序,提起撤销之诉。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约定,从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 执行程序,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被执行人(债务人)配偶名下房产份额的50%(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份 25-08-25入库案例: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两种维权方式:起诉撤销或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判例编者说:债务形成后,债务人与配偶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的,不能排除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1. 诉讼程序,提起撤销之诉。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约定,从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 执行程序,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被执行人(债务人)配偶名下房产份额的50%(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份 25-08-25入库案例: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两种维权方式:起诉撤销或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判例编者说:债务形成后,债务人与配偶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的,不能排除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1. 诉讼程序,提起撤销之诉。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约定,从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 执行程序,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被执行人(债务人)配偶名下房产份额的50%(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份 25-08-25入库案例: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两种维权方式:起诉撤销或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判例编者说:债务形成后,债务人与配偶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的,不能排除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1. 诉讼程序,提起撤销之诉。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约定,从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 执行程序,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被执行人(债务人)配偶名下房产份额的50%(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份 25-08-25入库案例: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两种维权方式:起诉撤销或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判例编者说:债务形成后,债务人与配偶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的,不能排除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1. 诉讼程序,提起撤销之诉。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约定,从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 执行程序,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被执行人(债务人)配偶名下房产份额的50%(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份 25-08-25入库案例: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两种维权方式:起诉撤销或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判例编者说:债务形成后,债务人与配偶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的,不能排除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1. 诉讼程序,提起撤销之诉。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约定,从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 执行程序,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被执行人(债务人)配偶名下房产份额的50%(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份 25-08-25入库案例: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两种维权方式:起诉撤销或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判例编者说:债务形成后,债务人与配偶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的,不能排除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1. 诉讼程序,提起撤销之诉。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约定,从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 执行程序,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被执行人(债务人)配偶名下房产份额的50%(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份 25-08-25入库案例: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两种维权方式:起诉撤销或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判例编者说:债务形成后,债务人与配偶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的,不能排除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1. 诉讼程序,提起撤销之诉。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约定,从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 执行程序,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被执行人(债务人)配偶名下房产份额的50%(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份 25-08-25入库案例: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两种维权方式:起诉撤销或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判例编者说:债务形成后,债务人与配偶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的,不能排除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1. 诉讼程序,提起撤销之诉。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约定,从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 执行程序,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被执行人(债务人)配偶名下房产份额的50%(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份 25-08-25电话:1581082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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