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布案例:劳动者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负有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11日,冉某与某康旅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8年12月 25-08-05最高法院发布案例:劳动者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负有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11日,冉某与某康旅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8年12月 25-08-05最高法院发布案例:劳动者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负有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11日,冉某与某康旅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8年12月 25-08-05最高法院发布案例:劳动者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负有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11日,冉某与某康旅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8年12月 25-08-05人民法院案例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享有单方解除的权利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僵局 违约方解除 【案例索引】 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某城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入库编号:2025-16-2-115-001 25-08-05人民法院案例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享有单方解除的权利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僵局 违约方解除 【案例索引】 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某城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入库编号:2025-16-2-115-001 25-08-05人民法院案例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享有单方解除的权利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僵局 违约方解除 【案例索引】 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某城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入库编号:2025-16-2-115-001 25-08-05人民法院案例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享有单方解除的权利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僵局 违约方解除 【案例索引】 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某城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入库编号:2025-16-2-115-001 25-08-05人民法院案例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享有单方解除的权利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僵局 违约方解除 【案例索引】 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某城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入库编号:2025-16-2-115-001 25-08-05人民法院案例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享有单方解除的权利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僵局 违约方解除 【案例索引】 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某城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入库编号:2025-16-2-115-001 25-08-05人民法院案例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享有单方解除的权利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僵局 违约方解除 【案例索引】 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某城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入库编号:2025-16-2-115-001 25-08-05最高法:法院为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但卷宗中无邮寄回执原始凭证的,是否属于有效送达
【裁判要旨】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通过法院专递方式邮寄诉讼文书,虽然卷宗中未有邮寄回执原始凭证,但根据中国邮政邮件跟踪查询系统显示,该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已由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虽主张未予收到,但该地址系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送达地址,结合快递查询电子系统作为邮政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信息查询系统具有公示性,法院的送达程序符合邮寄送达的相关程序规定,应视为已实际送达。 25-08-03最高法:法院为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但卷宗中无邮寄回执原始凭证的,是否属于有效送达
【裁判要旨】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通过法院专递方式邮寄诉讼文书,虽然卷宗中未有邮寄回执原始凭证,但根据中国邮政邮件跟踪查询系统显示,该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已由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虽主张未予收到,但该地址系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送达地址,结合快递查询电子系统作为邮政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信息查询系统具有公示性,法院的送达程序符合邮寄送达的相关程序规定,应视为已实际送达。 25-08-03最高法:法院为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但卷宗中无邮寄回执原始凭证的,是否属于有效送达
【裁判要旨】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通过法院专递方式邮寄诉讼文书,虽然卷宗中未有邮寄回执原始凭证,但根据中国邮政邮件跟踪查询系统显示,该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已由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虽主张未予收到,但该地址系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送达地址,结合快递查询电子系统作为邮政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信息查询系统具有公示性,法院的送达程序符合邮寄送达的相关程序规定,应视为已实际送达。 25-08-03最高法:法院为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但卷宗中无邮寄回执原始凭证的,是否属于有效送达
【裁判要旨】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通过法院专递方式邮寄诉讼文书,虽然卷宗中未有邮寄回执原始凭证,但根据中国邮政邮件跟踪查询系统显示,该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已由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虽主张未予收到,但该地址系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送达地址,结合快递查询电子系统作为邮政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信息查询系统具有公示性,法院的送达程序符合邮寄送达的相关程序规定,应视为已实际送达。 25-08-03最高法:法院为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但卷宗中无邮寄回执原始凭证的,是否属于有效送达
【裁判要旨】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通过法院专递方式邮寄诉讼文书,虽然卷宗中未有邮寄回执原始凭证,但根据中国邮政邮件跟踪查询系统显示,该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已由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虽主张未予收到,但该地址系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送达地址,结合快递查询电子系统作为邮政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信息查询系统具有公示性,法院的送达程序符合邮寄送达的相关程序规定,应视为已实际送达。 25-08-03电话:1581082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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