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法院为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但卷宗中无邮寄回执原始凭证的,是否属于有效送达
【裁判要旨】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通过法院专递方式邮寄诉讼文书,虽然卷宗中未有邮寄回执原始凭证,但根据中国邮政邮件跟踪查询系统显示,该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已由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虽主张未予收到,但该地址系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送达地址,结合快递查询电子系统作为邮政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信息查询系统具有公示性,法院的送达程序符合邮寄送达的相关程序规定,应视为已实际送达。 25-08-03人民法院案例库,全国统一判:“烂尾楼”购房者可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按揭贷款,由开发商兜底!
导读:2025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入库参考案例,全国法院必须参考!这篇案例堪称伟大,因为其要求人民法院在5项诉讼请求方面,必须全面支持买房人的主张。将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转给开发商和银行承担,不得让买房人承担一丝一毫的责任!根据这篇入库案例,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且商品房建设已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性的,买房人有权以“购买商品房以及为购买房屋而贷款的合同目的均无法实现”为由,起诉开发商和银行,提出以下5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必须支持:1. 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请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 25-08-02人民法院案例库,全国统一判:“烂尾楼”购房者可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按揭贷款,由开发商兜底!
导读:2025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入库参考案例,全国法院必须参考!这篇案例堪称伟大,因为其要求人民法院在5项诉讼请求方面,必须全面支持买房人的主张。将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转给开发商和银行承担,不得让买房人承担一丝一毫的责任!根据这篇入库案例,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且商品房建设已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性的,买房人有权以“购买商品房以及为购买房屋而贷款的合同目的均无法实现”为由,起诉开发商和银行,提出以下5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必须支持:1. 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请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 25-08-02人民法院案例库,全国统一判:“烂尾楼”购房者可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按揭贷款,由开发商兜底!
导读:2025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入库参考案例,全国法院必须参考!这篇案例堪称伟大,因为其要求人民法院在5项诉讼请求方面,必须全面支持买房人的主张。将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转给开发商和银行承担,不得让买房人承担一丝一毫的责任!根据这篇入库案例,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且商品房建设已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性的,买房人有权以“购买商品房以及为购买房屋而贷款的合同目的均无法实现”为由,起诉开发商和银行,提出以下5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必须支持:1. 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请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 25-08-02人民法院案例库,全国统一判:“烂尾楼”购房者可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按揭贷款,由开发商兜底!
导读:2025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入库参考案例,全国法院必须参考!这篇案例堪称伟大,因为其要求人民法院在5项诉讼请求方面,必须全面支持买房人的主张。将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转给开发商和银行承担,不得让买房人承担一丝一毫的责任!根据这篇入库案例,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且商品房建设已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性的,买房人有权以“购买商品房以及为购买房屋而贷款的合同目的均无法实现”为由,起诉开发商和银行,提出以下5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必须支持:1. 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请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 25-08-02人民法院案例库,全国统一判:“烂尾楼”购房者可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按揭贷款,由开发商兜底!
导读:2025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入库参考案例,全国法院必须参考!这篇案例堪称伟大,因为其要求人民法院在5项诉讼请求方面,必须全面支持买房人的主张。将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转给开发商和银行承担,不得让买房人承担一丝一毫的责任!根据这篇入库案例,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且商品房建设已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性的,买房人有权以“购买商品房以及为购买房屋而贷款的合同目的均无法实现”为由,起诉开发商和银行,提出以下5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必须支持:1. 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请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 25-08-02人民法院案例库,全国统一判:“烂尾楼”购房者可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按揭贷款,由开发商兜底!
导读:2025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入库参考案例,全国法院必须参考!这篇案例堪称伟大,因为其要求人民法院在5项诉讼请求方面,必须全面支持买房人的主张。将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转给开发商和银行承担,不得让买房人承担一丝一毫的责任!根据这篇入库案例,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且商品房建设已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性的,买房人有权以“购买商品房以及为购买房屋而贷款的合同目的均无法实现”为由,起诉开发商和银行,提出以下5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必须支持:1. 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请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 25-08-02人民法院案例库: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仍应进行工伤认定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所受伤害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5-07-30人民法院案例库: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仍应进行工伤认定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所受伤害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5-07-30国务院令812号发布《住房租赁条例》2025.9.15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住房租赁条例》已经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 25-07-28国务院令812号发布《住房租赁条例》2025.9.15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住房租赁条例》已经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 25-07-28国务院令812号发布《住房租赁条例》2025.9.15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住房租赁条例》已经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 25-07-28国务院令812号发布《住房租赁条例》2025.9.15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住房租赁条例》已经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 25-07-28国务院令812号发布《住房租赁条例》2025.9.15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住房租赁条例》已经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 25-07-28国务院令812号发布《住房租赁条例》2025.9.15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住房租赁条例》已经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 25-07-28国务院令812号发布《住房租赁条例》2025.9.15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住房租赁条例》已经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 25-07-28国务院令812号发布《住房租赁条例》2025.9.15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住房租赁条例》已经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 25-07-28入库案例:金融借款合同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显著背离实际损失的处理
【案件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豫民终949号入库编号:2023-08-2-103-011【裁判要旨】现阶段,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如无法定无效情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的,应当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 25-07-28入库案例:金融借款合同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显著背离实际损失的处理
【案件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豫民终949号入库编号:2023-08-2-103-011【裁判要旨】现阶段,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如无法定无效情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的,应当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 25-07-28入库案例:金融借款合同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显著背离实际损失的处理
【案件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豫民终949号入库编号:2023-08-2-103-011【裁判要旨】现阶段,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如无法定无效情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的,应当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 25-07-28电话:1581082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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