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编号:2024-12-3-016-005 项某诉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关键词:行政 行政复议 挂靠关系 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关系 劳动者倾斜保护 【裁判要旨】 在车辆挂靠关系中,对驾驶员劳动权益的保护应采取劳动者倾斜保护原则。被挂靠人向挂靠人收取挂靠费,应与挂靠人共同承担经营运输风险,仅以协议约定不能免除其作为被挂靠人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被挂靠单位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主张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规定》第三条概括的特定情况下确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的规则,与民事法律的劳动关系和责任分配密切相关,从工伤保险角度对有关民事问题进行了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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