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 22-11-27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理解与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2013年6月4日 法研〔2013〕79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浙高法〔2012〕 22-11-27电话:1581082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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