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李xx:女1973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海淀区永定路85号,xxx楼。
被答辩人张x:男,1975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9号北京外国语大学塔楼xxx房间。
答辩人李xx就被答辩人张x起诉答辩人李xx离婚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姻基础牢固,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
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请求
我们经过近7年的爱情长跑才走进婚姻的殿堂,7年的时间足够长,彼此之间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认知,为我们的婚姻打下了坚固的基础;之后的那个美丽的水下婚礼上又是那么的浪漫!在婚礼上被答辩人曾向我表白: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我。曾招来周围好多女伴的嫉妒和羡慕,质问自己的老公没说过那么动听的话;结婚以后被答辩人曾对我说过:“谈恋爱的最高境界是和自己的老婆谈一辈子恋爱”,为此我心里是十分的幸福和塌实!我们婚后多年的夫妻感情足够深,可以抵御外界的风风雨雨,完全能够携手走完今生。虽然,现在被答辩人提出了与我离婚,我相信那是他一时的迷失和冲动;最终我们还会相亲相爱白头到老!至于被答辩人所述:“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自2009年9月与答辩人分居至今”,都是被答辩人为了离婚编造的理由,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为了保护双方这段美好的夫妻感情,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请求!
此致
海淀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李 x x
2011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本网站致力于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参考资料,系公益性平台。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核实后删除。联系电话:15810824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