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公司法拟确定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2023-09-01 10-37-35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外国国家豁免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增值税法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学前教育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学位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在记者会上介绍了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法律案的主要情况。

关于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2023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履职保障和要求。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和开展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
二是,增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完善行政复议前置规定。
三是,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方便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通过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等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告知行政复议前置有关情形。
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管辖制度。规定:对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审理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在涉外编方面,一是,完善涉外案件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二是,妥善协调管辖权冲突问题,完善相关规定;三是,完善涉外案件送达的规定;四是,完善外国法院管辖权的认定标准;五是,增加与外国国家豁免法衔接的规定。
在非涉外编方面,为避免程序空转,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删除二审法院可因原审法院“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再次发回重审的规定;为确保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删除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范围的限制性规定。
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二是,完善公司民主管理的规定。
三是,进一步加强股东权利保护。
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
五是,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
六是,完善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摘自:全国人大 民商审判实务

www.zishenlawyer.com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本网站致力于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参考资料,系公益性平台。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核实后删除。联系电话:15810824589

杨智昌

电话:15810824589

邮箱:bjylawyer88@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正大中心北塔11-12层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2 北京知名律师网

服务热线: 15810824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