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立案、诉讼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我院新诉讼服务中心即将启用,现将迁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9月 25 日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诉讼服务中心)将迁至新址办公,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 32 号院7号楼、8 号楼。当事人向立案一庭 (诉讼服务中心)寄送材料的,请邮寄至新址。
二、2023 年9月25 日起,全区范围内民商事 (公示催告除外)、知识产权、行政、刑事自诉、申诉、国家赔偿、执行等案件的立案业务,案件咨询等诉讼服务事宜,诉讼缴费、退费换票业务以及公告业务,请前往新址办理。
三、公示催告案件受理由立案二庭办理,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南里甲 10号 (朝阳法院第二审判区)。
四、当事人参加调解、质证、庭审等其它诉讼活动的,请以法官或调解员通知的具体地址为准。
乘车路线:
地铁: 14 号线、15 号线至望京站,自F东北口向北步行 100 米。公交:乘130路、404路、416 路、451路、593 路、855 路车至侯庄路口南下车。咨询电话: (010)85998486
邮政编码:100102
因搬迁事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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