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司法鉴定要防止以鉴代审,启动条件应严格把握,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已经达成结算协议,又主张鉴定的,一般不予支持

2023-07-18 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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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要防止以鉴代审,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行使审判权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要严格把握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尽量缩减鉴定次数和范围避免重复鉴定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已经达成结算协议,又主张鉴定的,一般不予支持。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一部分提出异议且该异议经审查成立的,原则上针对该异议部分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正      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历来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难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频发,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此类案件审理中,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几种关系。
1. 要处理好契约自由契约正义的关系。
2. 要处理好建筑行业发展各方利益保护的关系。
3. 要处理好法院审判权司法鉴定的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事实认定较为复杂,往往需要借助工程鉴定工程造价、工期、质量、修复费用等予以确定。工程鉴定受各种因素制约,难以精准,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争议较大司法实践中,要防止以鉴代审,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行使审判权确定人民法院根据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要尊重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结算方法、标准的约定内容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等鉴定程序的启动条件尽量缩减鉴定的范围和次数。应严格把握鉴定的启动程序避免多次重复鉴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已经达成结算协议,又主张鉴定的,一般应不予支持。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一部分提出异议且该异议经审查成立的,原则上仅针对该异议部分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不应随意扩大鉴定范围。


转自:青天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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